CCC认证在国内属于必须要具备的认证,总结如下:
(1)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协议和国际规则,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与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实施。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发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的适用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和标志,并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产品,必须由国家指定认证机构认证,并且只有获得相关证书并贴上认证标志后,才能在商业服务场所交货,进口,销售和使用。
(3)根据中国入世的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的两个制度涵盖了138种产品。在目录中删除了原在强制性认证管理中列出的16种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并增加了10种安全玻璃产品。目录中实际列出了132种强制性认证产品。
(4)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性认证”,英文名称为“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简称为“ 3C”标志。实施中国强制性商标标志后,它将取代原来的“长城”标志和“ CCIB”标志。
(5)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要以非营利性和国民待遇为原则,综合考虑目前的收费情况,并参照类似的国外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6)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实施,相关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申请。